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06月18日 版次:A04
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一同測試十款空氣清新機的效能及安全程度,發現各樣本去除顆粒物及甲醛的速度及能源效率參差。消委會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表示,近期測試市面上10款空氣清新機,發現一半樣本除甲醛的速度非常慢,淨化速度少於15立方呎/分鐘。
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從不同零售店購買10款空氣清新機進行測試,發現各樣本去除甲醛的速度非常懸殊,由6.9立方呎/分鐘至139.2立方呎/分鐘,淨化速度可相差19.2倍。一半樣本除甲醛的速度非常慢,淨化速度少於15立方呎/分鐘。
測試還發現,4款聲稱「適用房間面積」介乎646至1000呎的空氣清新機,去除煙霧和甲醛的淨化速度懸殊,最高分別相差2.7倍和12.3倍。當中一款售價1899元的淨化器,去除污染物的速度比售價7880元的產品更快。
消委會建議於選擇空氣清新機時,不應只考慮機價,還要計算更換過濾器的頻密程度和成本,例如一款樣本每次需要更換兩個過濾器,由於其建議使用時間亦較短,若每6個月更換一次,首10年更換過濾器的開支可達75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