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10月31日 版次:A03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將放寬4個深圳指定口岸,即場簽發香港新生嬰兒一次性出入境證件,廣東省相關部門確認後便會生效。
有新生嬰兒家長早前向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反映,希望攜同新生嬰兒前往內地,惟現時辦理返回內地的臨時證件,最短亦需要5個工作天。有見及此,陳克勤早前透過中聯辦向內地部門反映,至昨日他聯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簡報成果。
陳克勤表示,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司本着為民服務的精神,對民建聯所反映的情況高度重視,准予在深港特定口岸即場簽發和領取一次性出入境證件,並交由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處理有關事宜。陳克勤和李慧琼衷心感謝內地相關部門深切關顧香港居民來往內地的需要。
羅湖皇崗蛇口深圳機場口岸辦理
據內地有關部門提供資料,急需前往內地的香港新生嬰兒父母,可帶同嬰兒有關資料,包括新生嬰兒身份證明、出生證明,以及監護人身份證明等,到羅湖、皇崗、蛇口或深圳國際機場(含福永碼頭)口岸,當場辦理3個月內一次入境和出境有效通行證。新生嬰兒可在通行證有效期內單次出入境。
陳克勤認為,新生兒的一次性出入境證件確切回應香港新生嬰兒父母的需要,惟留意到不少父母會選擇以兩地車牌商務車接載產後母親及新生嬰兒前往內地。故稍後會向內地有關部門建議,研究進一步將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納入准予範圍,以便利選乘不同交通工具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