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及拱北口岸下周三啟動試行

往來港澳免出示證件通道

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11月16日    版次:A04

圖為香港市民經深圳灣口岸入境深圳。 中新社/資料圖

【香港商報訊】據中新社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15日發布公告,為進一步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人員往來,提升通關效率,決定在廣東省深圳市深圳灣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試點升級部分邊檢快捷通道,因私經常往來港澳地區人員可經「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

年滿14周歲可使用

公告稱,自2024年11月20日起,年滿14周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邊檢機關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信息的,可選擇使用邊檢現場「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

公告提醒,選擇其他查驗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地居民,目前暫不適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仍應通過其他查驗通道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

仍需攜帶出入境證件

公告還稱,因內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區時需憑證接受查驗,港澳居民進入內地時需憑證辦理停居留、出行等事宜,所有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人員仍應隨身攜帶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試點實施以「刷臉」代替「刷證」的「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查驗方式,是對現行邊檢快捷通關查驗方式的技術創新升級,有助於優化簡化旅客通關查驗環節,改善旅客通行體驗。後續,將逐步擴大適用口岸,另行公告。

試點通道政策問答

●使用「免出示證件」通道是否需要申請?

「免出示證件」通道是對現行邊檢快捷通關查驗方式的技術創新升級。對於目前可經內地邊檢快捷通道通關的港澳居民,以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赴港澳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簽註且辦證時已留存面相、指紋等信息的內地居民,無需申請,可直接選擇使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對於符合「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條件的其他人員,可以在口岸設立的邊檢快捷通關信息採集點,按規定申請並採集面相、指紋等信息後,即可使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同時,在首次使用該快捷通道通關時,請注意通道屏募提示信息,並進行相關操作。

●如何使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

旅客到達「免出示證件」通道後,平視通道入口攝像頭,適當調整站立位置,按照屏幕顯示內容提示,核對本人身份信息,待通道入口閘機門打開後進入。進入通道後,根據提示核驗指紋、面相等生物特徵信息,核驗無誤待通道出口閘機門打開後離開,即完成通關查驗。如遇問題,可隨時向口岸現場執勤的移民管理警察尋求幫助。

●不符合「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但符合快捷通道通行的旅客可否經「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

目前,試點推行的「免出示證件」通道既可實現「刷臉」,也兼具「刷證」通行的快捷通道功能。不符合「免出示證件」通道通關但符合快捷通道通行旅客,可經「免出示證件」通道「刷證」通行,通關過程中注意按照通道入口屏幕的提示內容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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