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6億元 劉文新獲判死緩

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12月24日    版次:A05

【香港商報訊】據新華社消息,23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案,對被告人劉文新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劉文新利用擔任共青團貴陽市委書記,貴陽市南明區代理區長、區長,貴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貴陽市副市長、市長,貴陽市三橋馬王廟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黔西南州委書記,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09億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