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12月28日 版次:A02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政府昨日刊登憲報,行政長官李家超依據《太平紳士條例》所賦予的權力,撤銷李柱銘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即日起生效。
李柱銘參與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他及後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6(1)條,太平紳士在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後的任何時間,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並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行政長官可發出書面通知撤銷其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