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釋法議案說明

版次:A01来源:香港商报    2022年12月28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昨日起一連四天在北京舉行。據新華社報道,會議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提請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條款的議案的說明,意味有關香港國安法釋法進入到會議議程。行政長官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李家超對此表示歡迎並感謝中央接納他的建議;社會亦強調釋法合憲、合法、合情和合理。

特首感謝中央接納建議提請釋法

港府昨晚8時59分發布《行政長官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把解釋《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列入議程作出的聲明》。聲明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會議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提請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的說明。就此,李家超以行政長官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身份表示,歡迎並感謝中央接納他的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並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議程。李家超表示,他會熱切注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結果。

依法辦事 一錘定音

身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人大代表黃玉山對此表示歡迎和支持,認為可從根本解決問題,有利於貫徹落實國安法。他稱,香港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按照國家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立法解釋權,對於一些不清晰、具爭議的條文,立法原意等,能作出一錘定音解釋,令法例可以有效和順利地執行。他強調這次釋法,是依法辦事的一部分,按憲制框架內進行,絕對不會損害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相反是有利香港的法治發展。他說,人大常委會過去已五次就基本法釋法,而這五次釋法作用明顯,是解決類似問題最根本的方法,也看不到對香港法治或司法獨立帶來衝擊。

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自由黨副主席、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表示,釋法是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完善香港法治、貫徹落實及維護「一國兩制」、確保香港穩定繁榮的必要之舉,有助釐清及正確理解香港國安法,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原意就是要堵塞一些國家安全漏洞,深信該法的立法原意絕不會容許其他國家直接或者間接透過某些人士,尤其宣誓效忠別國的人士,以某些職業身份可能提供到的便利,通過某些程序,進一步收集關於我國國家安全的秘密資料,又或者如之前來自外國的法官及皇家御用大律師般,在受到外國政治干擾或威嚇下中途辭職或再甚以其他手法影響莊嚴的審判及法治的彰顯。

陳曉峰續稱,根據國家憲法第67(4)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行使解釋法律的職權。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45條,當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或在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的法律依據時,便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所有法律都要與時並進和服務社會需要、符合人民期望,守正創新,所以久不久就要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或修正,這是正常的做法,因此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釋法實為合憲、合法、合情和合理。

有利於國安法日後執行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根據國家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行使立法釋法權,他會認同及尊重有關釋法決定。由於議程細節尚未公布,他現階段難以作出全面判斷,但強調釋法可填補漏洞,會有利於國安法日後執行。他拒絕揣測人大常委會將針對國安法哪一條進行解釋,但他指出,國安法第63條對有關司法機關及其人員、擔任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律師的規定,也有一些地方需要釐清。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加入香港國安法釋法的議程,開展釋法工作,體現對香港特區國家安全的高度重視和責任擔當,受到香港社會各界支持。他說,黎智英案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特大案件,涉及重要國安要求和法律考慮,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香港國安法依法行使解釋權,作出妥善處理,有助於凝聚社會共識,確保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