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制防止公屋資源濫用

版次:A01来源:香港商报    2023年05月25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房委會將收緊公屋政策,包括要求租戶每兩年申報是否持有物業、富戶遷出限期減至4個月等。民建聯、公屋聯會等回應稱,贊成房委會收緊機制,認為公屋資源珍貴,持有物業者應騰出單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而一旦虛報或會負上刑事責任,相信新機制能夠加強阻嚇作用,並可防止濫用公屋資源。

港應加快電子政府建設

對於現時公屋縮減申報年期,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認為新做法對居民不會造成太大的滋擾,惟他關注到房委會有否足夠的人手去核實相關資料。他說,長遠而言,應該加快電子政府的步伐,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資料可以互通,減省行政程序,對市民的滋擾減至最低。同時,新的機制只容許租戶為最多一名成年子女加戶,陳學鋒相信這措施既能保留子女照顧年長雙親的美德,又能杜絕濫用公屋的問題。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觀塘區議會主席柯創盛認為,富戶政策的確需要與時並進,相信收緊申報年期不會有大影響,又期望在執行時盡量做到便民利民,令政策更切合社會需求,讓公眾資源用得其所。

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楊永杰注意到,有關措施為公屋住戶帶來不便,很多公屋戶是基層,若每兩年資產審查一次,即隔年就要僱主簽發入息證明,其實變相令住戶麻煩了很多。據房委會稱,今次改變暫時會影響到30萬人。

可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表示,更改政策可更有效善用公用資源,但部分限制時長或可放寬,以切合市民需要。他認為,改為每兩年申報一次物業持有狀況,對長者而言可能較麻煩;相信政策主要針對在本地持有住宅物業人士,有針對性,此舉可保障公用資源得以善用,故可以接受。

對於正輪候公屋人士如被發現作虛假聲明,5年內不可再申請公屋的規定,文裕明指,以保障公共利益出發而言可以接受,但認為5年時間較長,建議中間落墨以3年為限。他又指,新移民、基層等可能因無心之失漏報,希望可給予酌情權,亦希望有上訴機制,最好可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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