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證23條立法相關建議必要性
版次:A03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03月05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逃犯許智近日公然要求外國對特區法官、司法人員、檢控官、執法人員、其他公務人員實施所謂「制裁」,並呼籲公眾對有關人員進行「起底」,引起各界批評。特區政府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表示強烈譴責。
叫囂「制裁」官員煽惑「起底」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許智企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和起底,妄圖恫嚇有關人員,干預特區司法程序,阻撓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破壞特區法治,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許智的行為不只可能妨礙司法公正,也可能構成企圖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發言人指出,許智的言行印證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中,有關考慮制定措施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或工作的人員及其家人免受起底或被騷擾的必要性,以讓有關人員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從而鞏固和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發言人續指,許智涉嫌干犯多宗罪行,但他不只沒有意願就其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面對執法和司法程序,反而透過欺騙法庭以獲准離港,誠信徹底破產,竄逃外地後更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人髮指。
許涉多宗刑案潛逃海外
發言人表示,許智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強調政府絕不姑息犯罪行為,定必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追究到底,採取一切可行方法緝捕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任何資助許智繼續潛逃海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也需要面對刑責。
私隱署促勿轉載以身試法
此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表示強烈譴責,強調許智相關行為可能構成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或64(3C)條的「起底」罪行,公署予以強烈譴責。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信息都會干犯「起底」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