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6来源:香港商报 2024年06月18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盧偉報道: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對外發布《關於徵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稱,惠州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該市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這意味着政府收購商品房行動在惠州正式啟動,開發企業或將迎來清庫存解套良機。
該《公告》解釋,此舉主要是統籌消化存量房地產和優化增量住房,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願原則,擬由惠州市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在惠州行政區域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根據《公告》內容,徵集房源為市域內7個縣(區)中心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需滿足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面積小於120平方米、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等條件。
惠州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符合條件的開發企業,首先要根據企業的情況,進行申報,然後住建局根據每個縣區的情況,進行分批審核,還要考慮惠州每個縣區對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財政的承載能力等。此次擬收購商品房主要是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對於房企關注的收購商品房價格標準體系是下一步的工作,目前主要是對相關情況進行摸底。
業界人士認為,收購價格是企業重點考慮的原因。政府收購商品房作為保障房理論上是好事,但對房企而言,主要看價格,公告說合理價格收購,這個價格體系的認定標準是否清晰透明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惠州某房地產項目營銷經理則認為,如果收購的價格能以市場價格為基準,再打折的話可能效果會更好。定價的背後,還有被收購主體的意願,如果折扣太大,開發企業的意願就會降低。此外,參考保障房定價提議,意味着收購是比市場可能更低的定價,需要項目對未來降價有更高的風險抵抗能力,可能會直接引發前期業主的強烈反彈。
惠州資深地產策劃人胡光宇則認為,如果價格能匹配企業的需求,肯定能解決一小部分的開發商資金問題和高庫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