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發布

提前退休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版次:A08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1月02日

【香港商報訊】據新華社報道,為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財政部等三部門1月1日發布《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明確了彈性退休的辦理程序、基本養老金領取等內容。

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

根據決定,從2025年1月1日起,中國將用15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60周歲延遲到63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50周歲、55周歲,分別延遲到55周歲、58周歲。

《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女職工50周歲、55周歲及男職工60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

職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選擇的退休時間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在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主要基於兩點考慮:一方面,明確告知形式為「書面」,以確保彈性提前退休為職工本人真實意願;另一方面,明確提前告知的時間,便於用人單位在人員安排上有所準備。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所在單位與職工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明確延遲退休時間等事項。彈性延遲退休期間,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彈性延遲退休,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探索擴展退休服務

在職工申請領取基本養老金、社保經辦服務等方面,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職工所在單位應不晚於職工退休時間當月,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領取基本養老金申請,如實提供退休時間申請書等材料。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對領取基本養老金申請進行審核。職工從審核通過的退休時間次月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探索擴展退休服務,主動為臨近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提供關於辦理退休手續的預先指導和提前受理等服務。

加強大齡失業人員保障

隨着辦法於1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職工將按照一系列新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這對各地社保經辦服務也提出了新要求。

據了解,決定公布以來,各地各部門陸續出台了一系列促進就業、健全養老托育服務、加強大齡失業人員保障等政策措施,研究調整與年齡相關的職業資格、證照等事項,做好延遲退休改革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目前各地經辦機構已準備就緒,將按照『高效辦成一件事』的理念和要求,調整完善社保經辦業務規程,簡化程序、優化流程,方便單位和職工辦理相關業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落實決定精神,實施好彈性退休制度,充分體現自願、彈性原則,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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