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土地業權條例 2027新土地「唔跟契」

版次:A01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1月21日

發展局建議修訂《土地業權條例》,將土地註冊由以往「契約註冊」制度改為「業權註冊」制度,以防逆權侵佔。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鄺偉軒報道:為防範逆權侵佔,發展局建議修訂《土地業權條例》,並先行於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屆時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冊上的物業擁有人將等同最終業權人,預計於2027年上半年實施。發展局期望透過是次修例,香港的土地註冊制度可與內地、新加坡及英國等地接軌。

政府決定「新土地先行」

早在2004年,特區政府已建議制定《土地業權條例》,惟由於草案於2004年審議期間,在委員會審議階段作出重大改動,當時政府和立法會均同意,在該例生效前應諮詢主要持份者及進行全面檢討,因此相關條例至今仍未開始實施。

儘管經歷漫長的討論和公眾諮詢,各方仍未能就主要議題達成共識,尤其是將《土地註冊條例》下的現有土地轉換至受《土地業權條例》下業權註冊制度規管的土地,特別是涉及有問題的登記冊及未註冊權益的議題。因此,港府決定採取分階段實施方法,先實施「新土地先行」方案,稍後才處理現有土地的轉制事宜。

當局未設「業權註冊」目標

現時香港是少數仍執行「契約註冊」制度的地方。當前,物業轉讓時,買方律師每次皆要徹底查核過往業權文件,以確定業權「無瑕疵」。在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後,則毋須翻查或保管過往業權文件,以核實業權,並可減少因遺失業權文件正本帶來的不良影響 。

根據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所講「新土地」新修訂後的業權條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並根據政府租契持有的土地,包括透過賣地(拍賣或招標)、私人協約批出的土地,以及透過換地方式批出的土地。

根據港府統計,修訂條例後5年內,約有450份批地文件會被註冊,新增約2.5萬份土地登記冊。屆時,新的土地註冊,將由以往的「契約註冊」改為「業權註冊」。

發展局發言人相信,在實施修訂後條例初期,仍有大部分土地仍以舊的方式註冊。當局又指,雖然未有就何時完成所有土地改為「業權註冊」設下目標,但該局引述蘇格蘭案例稱,當地為土地引進「業權註冊」後,只處理約40%的業權。

強制轉換須詢社會意見

另外,對現有290萬的土地登記冊會否強制轉換至新制度,發展局發言人稱,目前至少有數千個有問題的登記冊,例如業權鏈斷裂和多重註冊,認為強制轉換是大挑戰,須先諮詢社會意見。

港府計劃於今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土地業權條例》修訂草案。若條例修訂草案在今年底前獲立法會通過,港府將於明年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向立法會提交六項附屬法例。若相關附屬法例於2026年獲得通過,港府將進行宣傳和教育活動,讓公眾和從業者了解業權註冊制度下的詳細實施安排。港府預計,新的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將於2027年上半年實施。

議員:修例提升效率便利營商

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議員昨表示歡迎政府新倡議,令業權條例在通過20年後邁出落實業權註冊制度第一步。他希望是次修例可協助市民解決保存樓契以至缺契等情況,同時讓社會獲益,包括提升物業交易的效率,以便利營商,提升香港競爭力。

劉國勳又認為,即使現有土地未轉換制度,政府亦應先完善逆權管有法例對業主的保障,可考慮引入「通知機制」,即要求連續逆權管有者,在逆權管有用地10年後須作申請,並向土地業權人就申請發出通知,如土地業權人未有在規定時間之內提出反對,佔有土地的人士方可正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相信此做法可在善用土地資源、尊重私有財權之間取得更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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