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提高彌償上限至5000萬

版次:A01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1月21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鄺偉軒報道:發展局建議修訂《土地業權條例》,並先行於新土地實施,旨在避免逆權侵佔。為加強對因欺詐而喪失業權業主的保障,局方提出,上調獲得彌償的上限,由2004年時提出的3000萬元增至最新建議的5000萬元。

發展局認為,現時建議的彌償上限,應能夠為絕大多數物業擁有人提供足夠保障,估計於2023/24年土地註冊處註冊的轉讓中,超過99%的代價款額並不超過5000萬元。為提供足夠的緩衝以支付彌償,發展局建議,政府為彌償基金提供一筆總數1.5億元的備用貸款,並按既定機制為建議申請撥款。

對於有意見指,應為不知情的前擁有人所蒙受的損失提供全額彌償,同時不設彌償上限, 發展局並不認同,認為完全取消彌償上限將會對彌償基金帶來非常高的破產風險。

為防止任何人欺詐地提出彌償申請,發展局將於在修訂的《土地業權條例》中,引入一項新罪行:對欺詐地遞交任何事項的註冊申請或欺詐地遞交彌償申請的人士,判處最高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4年。

對於彌償上限設於5000萬元,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此舉可減少業權人對因欺詐喪失業權時賠償不足的憂慮,他亦期望政府未來能再研究撤銷彌償上限的可行性,以進一步爭取社會各界對業權註冊制度的支持。

徵費率下調至0.014%

至於每宗物業轉移的劃一徵費率,發展局提出,由2004年提出的0.017%,下調至最新建議的0.014%。

換言之,買家每支付100萬元代價,便要向彌償基金供款140元。另外,為防止欺詐行為,土地註冊處亦會發出有先進防詐騙特徵的業權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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