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度促問責 強效能聚民心

版次:A02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7月09日

藍蓮

完善選舉制度後誕生的第七屆立法會,已運作逾三年,在「愛國者治港」原則引領下,展現出「理性務實、專業高效」的新氣象,議會已通過90多項法例,較上屆同期增加超過50%,並批出超過210項撥款建議,涉及金額亦比上屆多出約25%,涵蓋維護國安、土地房屋、創科發展等多個範疇,為由治及興奠下關鍵制度基礎。隨着議會功能日趨多元,社會對議員的操守、公信與問責要求亦水漲船高。若要在更高標準下回應民意、深化改革,議會制度本身亦需不斷完善。在此背景下,立法會推出全新的《議員守則》,配合《議事規則》《內務守則》,形成三位一體的履職監察架構,可謂正當其時、順勢而為,既是對過往立法亂象的總結與修正,也為未來議政發展提供穩固制度根基。

防止議會失序與泛政治化

《議員守則》最重要的意義,乃透過「強制度」為議員行為設定清晰底線,防止議會再度滑入失序與泛政治化的泥沼。回顧過去一段時期,立法會曾因無底線拉布、擲物抗議、惡意攪局等行徑飽受詬病,議會長期「躺平」,經濟民生政策陷入停滯,嚴重削弱市民信任。新守則正是針對這些歷史教訓,逐條補洞堵漏。當中,對議員的出席率、列席會議、請假申報、工作報告提交等均作出具體規定,並列明違規後果,包括罰款與紀律處分。更重要的是,透過清晰透明的制度規範,為議員設定行為準繩,也為社會提供可依循的監察依據,重塑議會秩序與形象。

與制度建設並行的,是「促問責」機制的深化。《議員守則》引入五級懲戒機制,涵蓋書面警告、譴責議案,甚至酌情暫停酬金與津貼,並由升格後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統一處理違規調查與處分建議,代替過去個別委員會只限利益申報監察的狹隘功能。這種結構性的制度升級,有助提高問責效率,杜絕「人情式處理」或處分曖昧不清的情況。值得留意的是,守則並非旨在懲罰,而在於透過具威嚇力的清晰後果,讓議員在履職過程中自覺守紀、主動自律。例如,議員若長期缺席而致會議流會,將不再容忍,而須面對實質處分。這種「有規必依、有責必問」的設計,正正是社會期望議會應有的專業標準與制度表現。

須提高治理效率與公信力

制度與問責機制落實後,更須不斷優化配套運作以致「強效能」。過去議會制度冗贅、程序繁瑣,無形中浪費大量時間與行政成本。新一輪制度改革將同步優化委員會運作,包括簡化委員提名與考察程序、統一申報格式、提升紀律處分執行效率等。此外,議員離港逾兩日需書面備案的要求,亦堵住了部分議員「曠職旅遊」的空間,令公帑使用與議會責任之間更為對等。在提升效率的同時,守則亦保障討論質素。未來在北部都會區、再工業化、基建融資等政策推進過程中,這種「快而穩」的議會運作模式,將發揮更大治理支撐作用。

議會既是治港的重要支柱,也是「聚民心」的守護者。透過公開、透明、自律的制度安排,將議員的問政行為置於陽光之下,不僅可增強社會對議會的信任,亦有助吸引更多具專業背景的有志之士投身議政。《議員守則》要求議員定期提交工作報告、公開列席紀錄及持續申報財務利益,讓選民可根據實績問責;懲處機制則展現議會面對違規「敢說不」的決心。這些安排不僅提升香港整體治理透明度,也向國際展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制度進步。當前環球政局動蕩,部分西方議會甚至深陷民粹與極端對抗,香港若能憑專業、理性、負責的議會文化脫穎而出,將有助爭取國際商界對香港製度與營商環境的認可。

新一輪制度改革,既是糾偏,更是對未來的鋪路。建制度,是為立法會立本;促問責,是讓議會自我反思;強效能,是提高施政配合;聚民心,則是構建社會共識的關鍵橋樑。只要議員能在新框架下秉持「敢為改革者」的精神,不斷精進履職專業與服務質素,定能把「高效率、高透明、高問責」三者融為一體,推動良政善治走得更穩更遠,為香港踏上高質量發展之路奠下堅實根基。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