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13歲男童網購煙霧彈肇禍

版次:A02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7月19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區天海報道:一名13歲男童懷疑在內地網購平台購入手榴彈外型的煙霧彈,前晚10時許在葵涌和宜合道雍雅軒取出煙霧彈的保險撞針後有大量煙霧冒出,男童大驚下棄於走廊,有鄰居發現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到場,疏散大廈居民。警方事後以涉嫌「管有爆炸品」將男童拘捕。

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初步確認3粒煙霧彈為爆炸品,經調查後將男童拘捕,涉嫌「管有爆炸品」。事件中幸無人受傷,約300名居民疏散。消息透露,男童在本月10日透過網上購物平台以港幣約92元購入3粒手榴彈外型的煙霧彈,其後運送到港,男童於集運站自取。

據了解,涉事為仿M18型煙霧彈,在網購平台上的產品介紹指,只會產生煙霧。根據第295章危險品條例,危險品包括爆炸品、爆破劑、壓縮氣體、腐蝕性物質、有毒性物質、傳染性物質等,海上及陸上的危險品分別由海事處及消防處監管,巿民如要申請危險品牌照,可以書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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