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才高: 推動客運出租汽車立法

版次:A12来源:香港商报    2026年03月10日

【香港商報訊】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副主任佘才高建議,推動客運出租汽車立法,引領行業規範高質量發展。

佘才高調研了解到,近年來,數十個城市出台了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地方性法規。佘才高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參考地方立法經驗,採用制定行政法規的形式,出台《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或者修訂《道路運輸條例》。

針對聚合平台等新業態的主體責任邊界不清,佘才高建議,在國家層面立法中明確將網約車聚合平台納入行業管理,釐清網約車平台公司、聚合平台、車輛租賃公司、駕駛員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進一步明確聚合平台、車輛租賃公司的責任義務、行為規範和違法處罰依據,讓新業態在法治軌道上規範發展。

佘才高還建議,國家層面立法應聚焦互聯網+出租汽車新業態從業人員的新特點,明確互聯網平台新型用人的法律關係,進一步明確平台對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的責任義務,讓駕駛員不再是「糊塗賬」裏的弱勢一方。杜林 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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