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資本市場包容性改革提速

創業板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

版次:A03来源:香港商报    2026年04月11日

【香港商報訊】中國證監會10日發布的《關於深化創業板改革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提出,增設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這標誌着創業板改革瞄準「不斷催生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部署持續發力,也意味着資本市場包容性適應性改革又邁出新步伐,進一步增強吸引力和競爭力。

提升創業板制度包容性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這次改革增設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通過引入收入複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成長性、創新性指標,與市值、收入指標進行組合,以更好支持具備高成長潛力與突出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

具體來看,共有兩項指標: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下同),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複合增長率不低於30%」,主要適用於新興產業領域企業; 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1億元且佔營收比例不低於15%」,主要適用於未來產業領域企業。

分析認為,兩項指標的設計體現了分層支持的思路:前者側重成長速度,強調收入的持續高增長;後者側重創新強度,以研發投入佔比作為核心篩選維度。這與科創板「硬科技」定位形成了錯位互補——科創板重點服務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企業,而創業板第四套標準更關注前沿技術的引入、轉化和應用。

與科創板協同實現「1+1>2」

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田軒看來,創業板第四套標準「瞄準」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優質創新創業企業成長特點,向「新」聚力。「這是創業板順應經濟發展新形勢,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必然。」

中證監發言人續稱,這次創業板增設的第四套上市標準,側重於前沿技術的引入、轉化和應用,與科創板相關上市標準在指標設置、適用行業範圍、產業發展階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區分。後續,中證監會將指導滬深證券交易所積極發揮「兩創板」各自特色和優勢,協同發展、形成合力,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努力實現「1+1>2」的改革效果。

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強化上市公司全過程監管同樣也是本輪創業板改革的重要着力點。

從嚴把發行上市入口關看,本輪創業板改革壓緊壓實審核註冊全鏈條責任。意見明確,提高審核問詢針對性,突出重要性原則,提升監管透明度。加強公權力制衡監督,進一步強化審核註冊全流程廉政風險防控。加強新股發行定價監管,引導投資者審慎合理報價。

中證監發言人表示,考慮到適用第四套標準上市的企業具有高成長性、不確定性大等特點,中證監將堅持循序漸進、質量優先的原則,組織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機構進一步加強審核把關、風險揭示和投資者教育。包括: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突出成長性、創新性要求,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對於首發上市時尚未盈利的企業,在實現盈利前,股票簡稱之後添加特別標識「U」,持續提示相關風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等。

創業板改革 明確八舉措

《關於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改革舉措。

一是突出板塊功能定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是優化發行上市標準,提高包容性和吸引力。

三是積極發揮地方政府作用,助力提高審核註冊效率。

四是嚴把發行上市遴選准入關,壓緊壓實審核註冊全鏈條責任。

五是完善融資併購制度,提升股債融資靈活性便利性。

六是強化全過程監管,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七是進一步深化投資端改革,促進投融資協調發展。

八是匯聚工作合力,共同營造良好市場發展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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