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星旅行社威迫購物被釘牌

旅監局不排除進一步紀律制裁或檢控

版次:A04来源:香港商报    2026年04月14日

旅監局早前主動調查發現,日月星旅行社有限公司於2026年1月至3月期間接待有關內地入境旅行團時威迫購物。中通社

日月星旅行社涉嫌威迫遊客購物,旅監局昨日撤銷其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牌照。網絡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本港一間旅行社涉嫌威迫遊客購物,被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昨日撤銷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牌照,而一名涉事導遊亦被釘牌。這是旅監局成立以來首宗旅行社除牌個案。旅遊業界及立法會議員均認同執法行動,並認為此舉可為旅遊業構建健康、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成旅監局首宗除牌個案

旅監局早前主動調查4宗涉及內地入境旅行團遊客被威迫購物的個案,發現涉事旅行代理商「日月星旅行社有限公司」於2026年1月至3月期間接待有關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確保入境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不會受制於威迫購物。調查亦發現涉事導遊於3月接待旅行團前往購物點的車程途中,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並威脅不消費的旅客須補回團費差額等。

旅監局指,在考慮調查結果後,認為該旅行代理商的不作為及導遊的言論,實質上令旅客受制於威迫購物,屬於嚴重違反牌照條件,嚴重損害香港旅遊業界的聲譽,決定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採取紀律行動,循簡易程序撤銷涉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的相關牌照,亦不排除進一步紀律制裁或檢控。

涉事旅社早有紀律制裁紀錄

旅監局強調,不論旅行代理商、導遊或領隊,各持牌人在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或執行職務時均須恪守牌照條件。違反牌照條件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旅行代理商);或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導遊或領隊)。

據了解,涉事旅行團收費數百元,行程包括去珠寶店及藥品店等。翻查旅監局資料,涉事旅行社早在2023年起已有多宗紀律制裁紀錄,包括光顧未有在旅監局計劃下註冊的商店,未有在行程表列出旅監局、消委會等熱線電話,先後被罰款逾萬元。

旅議會:除牌合理具阻嚇作用

旅議會總幹事楊淑芬認為今次除牌決定合理,對業界起到阻嚇作用,「我們都覺得這個處理是恰當的。就這個個案,我們知道(團費)大概就是30至40元左右,一般都是去珠寶行、首飾行,也有一些去藥房。(威迫購物)肯定是零容忍,我覺得這反而會起一個很大警示作用。」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江旻憓表示,香港自2022年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後,對旅行團強迫購物採取了零容忍態度,並將其列為刑事罪行。她認為,旅監局透過「嚴格執法」與「主動協調」雙管齊下,為旅遊業構建健康、可持續的發展環境,掃除害群之馬,重建國際信譽。

江旻憓:零容忍態度

提升旅遊業形象

江旻憓亦指,旅監局將「強迫購物」列為刑事罪行,嚴打「零團費」等不合理低價團,從源頭杜絕不良營商手法。這種零容忍態度有效提升了香港旅遊業的專業形象,讓旅客能放心來港消費,為行業長遠發展打好根基。

本身是中旅社董事長的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姚柏良表示,旅監局成立以來,第一次因強迫購物而撤銷旅行社、旅行代理商的牌照,看出當局對相關問題的重視。姚柏良又稱,旅監局執法對業界有警醒作用,期望五一黃金周不會出現威迫購物等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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