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4来源:香港商报 2026年04月22日
政府建議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土木工程拓展署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繼啟德首個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去年10月招標後,政府預計今年中及今年底分別就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招標。連接洪水橋至前海的港深西部鐵路作為獨立新鐵路項目,亦預計明年為香港段的詳細設計及建造工程進行招標。政府建議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以縮短籌備時間,毋須就每個系統訂立主體法例。
首段專營權擬不多於50年
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擬議規管框架包括4個層級,即主體法例、附屬法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施加的專營權條款,以及專營權協議條款。其中,主體法例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營運新型集體運輸系統批予專營權,首段專營權一般不多於50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主動將專營權延續一段合理時間,一般不多於5年。
在專營權條款方面,政府提出,批出專營權時,指明條款可包括專營權的有效期、專營公司需提供的服務和範圍、新型系統的技術標準和規格等。至於專營權協議,文件提出,政府與專營公司簽訂的協議,可訂明詳細要求,包括政府監管專營公司服務水平的機制、票價調整機制,以及專營公司須達到的表現水平等。若專營公司違反法例、專營權條款或協議,會視乎程度被施加罰則,包括罰款,以及暫時中止,甚至撤銷專營權,而政府可接管系統的營運資產。
違反條款或協議可撤銷專營權
票價方面,政府為新型集體運輸系統進行公開招標前,會參考現時鄰近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設定初始票價範圍。投標者提交的建議初始票價必須在政府設定的票價範圍內,建議初始票價是評標考慮因素之一。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項目將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的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根據政府公布的數據作出票價調整。
政府目標是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的草案。當新法例生效後,預計明年起就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3個項目批出營運系統及進行相關設計和建造工作的專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