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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重要新聞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黎智英案在法院昨天宣布各被告刑期後,終於塵埃落定。除了特首之外,特區政府3位司長亦分別撰文發聲,均表示要把維護國家安全措施落實到底。
陳國基: 危害國安風險仍然存在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社交媒體表示,有關審訊和裁決書讓大家看清楚黎智英長期以來如何反中亂港,有預謀有組織地勾結外國勢力,出錢出力煽動社會對立、製造社會動蕩、撕裂香港,以自己掌控的蘋果日報等平台打「認知戰」,企圖令全港市民、尤其是青少年敵視、憎恨中央和特區政府,並乞求外國制裁中央和香港。種種惡行,行為卑劣,禍港極深。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本港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判囚20年,案中8名被告分別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午會見傳媒時指出,法庭裁定黎智英所犯罪行,屬於罪行重大,法庭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強調與新聞自由無關,又指法律絕不容許任何公然傷害國家和同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他指,政府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黎智英與罪行相關犯罪得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香港高等法院昨依法作出判刑,共判囚20年。今次法庭的判刑充分彰顯了法治公義,大快人心,更重要的是通過懲治「亂港禍首」,向各界傳遞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的重要信號,香港特區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正義的審判敲響反中亂港分子的末日喪鐘,通過對黎智英案的判刑,香港的國安屏障將會進一步加固,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將會更有保障,而反中亂港分子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在黎智英身上得到充分體現。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香港高等法院昨日正式就黎智英及其3家公司違反國安法一案作出量刑判決,黎智英連同另外8名已認罪被告,分別被判刑6年3個月至20年不等,有關判刑均已向所有反中亂港分子發出嚴重警告。在本港方面,多個主要政團及專業團體紛紛發聲明表示支持法院的裁決。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對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共判囚20年,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黎智英長時間勾結外國勢力,推動外國政府及議會對中國及香港採取敵意行為包括制裁等,屬危害國家安全,亦對香港造成傷害,涉案情節嚴重,認為有關判刑合理。此外,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同日亦發表聲明,支持法庭判刑。